內容簡介 | (本報訊)徐志摩(─1931)是大家熟悉的文學家,名句如我 "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",以及鄧麗君唱紅的<海韻>,皆是其手筆。徐志摩一生只有三十五歲的生命,但他充滿活力的生命情調,並與三位女性有密切關係,原配張幼儀、情人林徽因、續弦陸小曼(另有一說,凌叔華女士亦與徐志摩有非比尋常關係,收藏著徐志摩日記,惜無從查證),一直是文壇熱門話題。陸小曼、林徽因由於現存不少資料,就廣為大家知曉,而張幼儀離婚之後就渺無蹤影,直至最近才逐漸為人所知,此即本書的價值。
徐志摩婚姻是不幸的。一九一五年十月由父母作主,徐志摩與上海寶山縣羅店巨富張潤之之女張幼儀結婚。不滿這門親事的志摩,最後選擇離婚而收場。胡適謂志摩一生的信仰,”只有三個大字,一個是愛,一個是自由,一個是美,他一生追求的就是這個信仰,他覺得他的婚姻與這三大信仰不合,所以要求分手 ”。
然而,當事人張幼儀的姪孫女張邦梅在本書卻為我們提供另類觀點,即徐志摩一開始就不喜歡張幼儀,以為是鄉下土包子,他只是奉父母之命勉強結婚;結婚兩年後,張幼儀跟隨徐志摩到英國,她一度幻想西方生活能改變志摩對她的態度,但志摩一直對她很冷淡,並以 ”纏過的小腳 ”與 ”西式服裝 ”來形容二人不搭調,最終抗拒傳統而以離婚收場;此書因係由張邦梅經過五年長期訪談記錄(張幼儀口述),先是寫成為哈佛大學東亞系主修中國文學的畢業論文,然後再充實為一本傳記文學作品,因此其可靠性是極高的。
(元智大學中語系吳銘能教授介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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